福清市委常委会听取市检察院工作报告提四点要求
日前,福清市检察院向福清市委常委会专题汇报了省检察院开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副检察长何小敏的动员讲话精神以及福清市检察院的贯彻落实意见。福清市委书记陈春光对开展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形成工作合力。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严格按照上级院的工作部署,围绕当地党委的中心工作,认真开展专项立案监督活动。要完善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要加大宣传力度,鼓浓活动氛围。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及时推荐、提供、报道专项监督活动的开展情况、工作成效和查处的典型案例,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要加强监督力度,抓好典型案例。要根据掌握的线索, 逐件逐条认真地调查核实,加强监督力度。对社会关注的重大案件,特别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敏感案件,要及时上报市委,并制定相应的宣传方案。 四要更新工作理念,保证活动质量。要正确处理好打击与保护、查处与预防的关系,敢于担当,确保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取得实效的同时,又推动当地经济发展快速发展。 (见习记者 陈俊锦 通讯员 陈洪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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