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综合评判标准是什么 2014驾考标准
19 考生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 20 车辆行驶中骑轧中心实线或者车道边缘实线; 21 长时间骑轧车道分界线行驶; 22 争道抢行,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 23 行驶中不能保持安全距离和安全车速; 24 连续变更两条或者两条以上车道; 25 通过积水路面遇行人、非机动车时,有不减速等不文明驾驶行为; 26 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不主动避让优先通过的车辆、行人、非机动车; 27 将车辆停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内等禁止停车区域; 28 对可能出现危险的情形未采取减速、鸣喇叭等安全措施; 29 因观察、判断或者操作不当出现危险情况; 30 起步时车辆后溜,但后溜距离小于30cm,10分; 31 驾驶姿势不正确,10分; 32 起步或行驶中挂错档,不能及时纠正,10分; 33 操纵转向盘手法不合理,10分; 34 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不使用或错误使用转向灯,10分; 35 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开转向灯少于3s即转向,10分; 36 转弯时,转、回方向过早、过晚,或者转向角度过大、过小,10分; 37 遇情况时不会合理使用离合器半联动控制车速,10分; 38 制动不平顺,10分; 39 因操作不当造成发动机熄火一次,10分; 40 换挡时发生齿轮撞击,10分; 41 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使用喇叭,10分; 42 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不按规定让行,1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