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人民法院:建立法官联席会议制度

闫泽华
2016-03-15 13:28:17

本报讯 近日,福清法院召开了刑事法官联席会议,研究讨论了宋某重审无罪申请国家赔偿一案。这是今年2月该院建立法官联席会议制度并出台《福清市人民法院法官联席会议工作规则(试行)》后,召开的第一次法官联席会议。

会上,参会法官独立发表意见,就该案的申请主体、提交的赔偿证据等是否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进行了探讨交流,此次会议所形成的个案指导意见将供案件承办法官参考。

据了解,福清法院建立法官联席会议制度是稳妥推动司法改革的一大举措。法官联席会议分设刑事、民商事两个组,由业务精通、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组成,主要负责讨论重大、疑难、复杂或新类型案件以及对案件定性或法律适用有重大分歧的案件,及时为合议庭或审判委员会适用法律提供参考意见。并通过规范审理报告、审委会讨论案件笔录等,提高审委会工作效率。

福清法院审管办主任介绍说:“法官联席会议的案件讨论,主要目的是通过彼此间开展专业研究交流,法官能够及时、自主地研究解决在审判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有助于法官开阔视野,取长补短,提高业务素质,保障案件审判的质量和效率。”此外,该制度建立后,具体案件的研究和指导由审委会转移到法官联席会议,使审委会有更多精力加强对审判工作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的问题进行研究,作出权威性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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