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四城区今年“小招”不实行“多校划片”

只有一半影子的人
2016-05-10 11:28:20

三种情况可在

非户籍所在地就学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因故在暂住的非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申请就学,经当地教育局审批后安排入学:父母双方从事地质勘探等流动性较大的工作,需由亲属照管的学生;父母双方因工作调动不在学生户籍地工作,需随父母居住生活的学生;父母离异,抚养一方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或丧失监护能力,确需由其亲属抚养监护的学生。

其他特殊群体

这样入学

在我市投资经商的港澳同胞子女、华侨子女、外籍子女及优秀回国人员子女等属国家、省、市特殊照顾对象的,按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予以照顾安排。

孤儿、烈士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的户籍关系在本片区但长期寄养在亲属家中的,可经当地教育局审批后就近安排入学。

台、港、澳胞子女、华侨子女需要在暂住地附近小学就读的,可向县(市)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外籍子女可到福州西湖国际学校就读,需要在暂住地附近小学就读的,可向县(市)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住宅被征收人适龄子女可依住宅征收部门的住宅征收安置协议、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按以下办法安排入学:原地安置且住宅被征收前符合片内生条件的,可在原居住地片内小学入学,也可由过渡地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异地安置且已把安置地作为日常居住地但户口未迁移的,可由安置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货币补偿安置且尚未购房的,可由过渡地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以货币化安置补偿款购买商品房后,自《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3年内,被征收人子女仍可在原被征收住宅划片区内小学入学。

五城区片内生

8月18日起报名

市教育局昨天公布了今年“小招”的日程表,8月18日至20日,五城区小学接受本地学生及政策照顾对象报名。8月22日,五城区各公办小学公示招生结果,新生发榜。

五城区除台商子女、随迁子女以外的其他政策照顾对象应在8月11日至8月17日(双休日除外)期间携带相关凭证到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排就读小学。

6月16日至30日(双休日除外),五城区随迁进城务工人员到各区指定的报名点为子女申请学位;7月16日至18日报名点公示入学资格审查结果;8月23日,各区公示接收学校、学位余额及报名地点;8月24日至25日中午12:00,进城务工人员到报名点填报志愿;8月26日,各区进行电脑派位,并公示结果;8月27日,各区对未能通过电脑派位录取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入学并公示统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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