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将建生态宜居之城 力争2014年达国家标准

赏金猎人
2012-10-31 15:33:33
街头绿地提升人居环境 (庄丽祥 摄)

  昨日,泉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批准《泉州生态市建设“十二五”规划》,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加快规划建设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等。

  《泉州生态市建设“十二五”规划》提出总体目标,将以生态经济、生态环境、资源保障、生态人居和生态文化五大体系建设为重点,力争到2014年全市80%的县(市、区)建成国家生态县(市、区),生态市建设各项指标达到国家生态市的创建标准,将泉州建设成为城乡人居环境和谐优美、城市形象和城市品位得到全面提升、人民幸福感明显增强的生态宜居城市。

  □早报记者 张文璟

  ■构建四级体系

  规划方案中,泉州提出建设生态人居环境。在城市人居生态建设方面,至2015年,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2平方米,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9%,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5%以上。至2015年,城市建成区内40%的社区达到绿色社区标准。

  泉州将实施区域集聚发展战略,以城市为节点,以综合交通体系为依托,构建一个中心、南北两翼、沿江向海的城镇空间组织体系,通过生态建设,形成生态市—生态县(市)—生态乡镇—生态村的四级生态城镇村体系。

  ■生态县(市、区)

  根据生态市建设“十二五”规划,2012年年底前,洛江区、南安市、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完成国家生态县(市、区)的建设目标,鲤城区、丰泽区、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惠安县完成省级生态县(市、区)的建设目标;2013年年底前,鲤城区、丰泽区、泉港区、惠安县完成国家生态县(市、区)的建设目标;2015年年底前,石狮市、晋江市完成国家生态市的建设目标。

  ■生态乡镇

  根据规划,2012年洛江区、南安市、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80%的乡镇(街道)达到国家级生态乡镇建设标准,鲤城区、丰泽区、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惠安县80%乡镇(涉农街道)达到省级生态乡镇建设标准;2013年年底前,鲤城区、丰泽区、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惠安县、泉州台商投资区80%的乡镇(涉农街道)达到国家级生态乡镇建设标准。2014年年底前,全市有110个乡镇、涉农街道通过省级、国家级生态乡镇的验收。

  ■生态村

  泉州将以“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各县(市、区)分阶段、分步骤开展省级、国家级和市级各种级别的生态村创建活动。自2012年起,开展生态创建的乡镇要完成80%的市级以上生态村创建。 (来源: 泉州网-东南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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