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小水电每年损失数十亿 业内抱怨电价过低

舞动的月色
2012-11-05 15:06:12

  张世久认为,虽然暂时来看大多数的小水电站还不至于陷入亏损状态,但在电价长期不调整的背景下,一些早年投资的水电项目陆续面临技改,矛盾还将进一步激化。

  证券时报记者掌握的数据显示,根据广东省2011年粤价【2011】326号文,水电站上网最低保护价为0.4282元/千瓦时,而浙江省的小水电上网保护价格早在五六年前就已经达到0.45元/千瓦时。实际上不要说与同为沿海发达省份的广东、浙江相比,福建小水电站的上网价格甚至远低于河北、江西等内陆省份。河北省2011年冀价管【2011】62号文显示,全省地方小水电上网电价已经统一提高到0.42元/千瓦时。

  张世久认为,在全国能源形势依然严峻的情况下,小水电作为一种可再生能源应该得到鼓励发展。但是,目前福建省火电上网电价为0.4448元/千瓦时,反而要比小水电平均上网电价高出近0.17元/千瓦时。

  上网电价是水电企业的生命线,国家在产业政策上有“上网电价实行同网同质同价”、“小水电全额上网,同网同价”的明确规定,但多年来几成一纸空文。

  据国家电网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表示,对于小水电企业提出的上调电价要求,电网方面主要是以平衡电网投入成本和终端电价销售收入进行解释。他说,因为上调终端销售电价会引发通货膨胀等一系列问题,因此为了维持市场物价稳定,国内的终端销售电价,特别是居民生活用电长期以来没有调整到位。但是,考虑到电网的建设也是一个需要很大投入的工程,为了保证电网公司自身的利益,所以只能压低发电企业的上网电价。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曾对此表示:“电网企业每被挤压1分钱,就相当于承担300亿的成本。”

  送电线路回购超期难解决

  福建省小水电送电线路回购是另一个令人困惑的怪象。

  2000年左右,国家启动电力体制改革,实行“厂网分开,主辅分离”。

  根据国家发改委2003年颁布的《关于规范电站送出工程建设与投资的通知》规定,小水电站的电力送出工程原则上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按照国家建设计划,与电站工程同步建成投产。电网企业对电站送出工程的投资成本,在国家对电网企业定价中,与其它电网建设项目一起考虑补偿。

  实际运作中,由于电网企业过于强势,常常出现没有及时“与电站工程同步建成投产”的情况或者根本不建设“电站送出工程”。因此二十世纪初期,许多地方的小水电为了避免出现“窝电”、“弃水”的损失,只得自己再投资建设电站送出线路。

  2002年,国家电网公司正式成立后,在其《关于规范电厂接入系统工程投资建设的通知》也曾明确指出,现有发电企业投资建设的接入系统工程资产要积极稳妥地开展回收工作。回收范围确定为自国家电网公司成立以来,由发电企业投资建设、已经国家核准的公用电厂接入系统工程,并明确规定要在2007年内完成。

  但记者走访水电企业却发现,如今距国家电网公司明确规定的2007年大限已过去近5个年头,此项回购工作几乎仍是一片空白。“白纸黑字公布的规定,国家电网福建公司就是拒不执行,这就是垄断利益集团在绑架地方政府。”罗金直指电网垄断之弊。

  据了解,国家电网拒绝回购送电线路的解释是资金不足。一位水电行业人士表示,如果将水电行业投资建设的发电线路全部回购的话,国家电网福建公司大概需要支付20亿元左右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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