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取消死刑的国家是怎么想的,不怕社会大乱吗?
从古到今中国就没有取消过死刑,不过很多国家现在已经这么干了。他们是怎么想的,不怕社会大乱吗? 问:那些取消死刑的国家是怎么想的,不怕社会大乱吗?
观点1:首先明确一点,很多国家逐渐把死刑废除,这是经过长时间(几年到几十年)的综合考虑的,而不是说一蹴而就,想到废除马上就废除的。那么为什么会取消死刑呢?因为它不适合存在了,人们发现它已经没有存在的必要了;现在社会的文明化进程不断提高,人们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人权”也在不断的被加强,“活着”也是所有生物与生俱来最基本的权利。就连法律也规定“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剥夺他人生命”。所谓“存在即合理”,死刑存在有它的道理,被取消也会有它的原因。 那么死刑被取消,会不会造成社会大乱呢?这个问题可以换一个理解:取消死刑,会不会增强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呢?个人感觉是不会的。 每个国家都有相关的法律约束犯罪,警告、罚款、拘留到无期徒刑等等,当然现在很多国家也有死刑。每个人都怕死(个人感觉那些说自己不怕死的人基本纯属一厢情愿),所以死刑对于犯罪分子的威慑力可能是最大的。可那些死刑相对的罪行,很多人还是明知故犯:贩毒,杀人,抢劫等等。当然,可能有人会说还有更多的人没犯罪是因为死刑的存在;可是对比一下有、没死刑国家的相关犯罪率就可以看出来,死刑对那些犯罪的影响并不大。另外,每年处以死刑的犯罪分子可说是少之又少。说白了,铁了心要犯罪的,有死刑,也会去;不想犯罪的,逼着他去,他也不想。 要知道,就像一条底线,对于那些想越过底线的人它就存在;对于那些不想的人,它就不存在。 另外,死刑取消了,还可以再恢复,也有些国家这么做过。 观点2:一些国家取消死刑,但并不意味着犯罪就没有成本,一些重大的违法行为法院会直接判决好多年甚至几百年,也就是虽然没有死刑但坏人是不会在社会里出现了。而且根据科学统计,影响犯罪的原因基本是因为废除死刑的。因此一些国家废除死刑也是可以的。 观点3:如果一个国家决定废除死刑,那必须是建筑在民意基础上的。中国文化历来讲杀人偿命,而且有报复的传统,没有宽恕的传统,而西方基督教是讲宽恕的,很大西方国家有宽恕的传统,这才是一些国家能废除死刑的民意基础。只有民意到位了,讲人道、讲宽恕、尊重生命到一定的程度(包括尊重罪犯的生命权),政府才可施行废除死刑。 观点4:没有死刑的国家,犯罪率经常反而更低。杀头的买卖有人做,有死刑也无法非常有效的威慑犯罪。只有让除了犯罪有更好的选择才能有效降低犯罪。比如法律更有效,更能凸显正义,社会更公平。这样当事人如果不用犯罪,也能更好的生存,干嘛还要犯罪。 观点5:乱世用重典,如果社会的文明程度没有达到相当高的程度冒然废除死型的结果就是对守法公民与社会顺序的挑战,如西欧国家废除了死刑结果恐怖暴力犯罪屡屡发生,中国的未成年犯罪没有死刑也是导致少年恶性犯罪的高发增加……死刑是一柄悬在所有人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如果这只剑不存在了那么肯定会有人去钻法律的空子去犯罪。二千多年前的韩非子早已经是阐述了这个道理,当犯罪所受到的惩罚远远的超过了成本绝大多数人才会畏惧! 观点6:中国不能废除死刑!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所谓的“民主国家”以人权为幌子废除死刑是人类法制的倒退。人类生命是对等的,用非法手段剥夺别人生命的人就应该判处死刑。 法律是建立在道德基础上的体现国家意志的强制行为,法律是否“合法”还有个评判标准是否违背人类文明的基本道德标准。以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5:4投票表决 “同性恋合法”为例,这是人类文明、道德、法制的全面倒退,为同性恋合法喝彩的人,你们是怎么想的?我们每个人都是别人“性”的产物,同性恋能生出人来吗?“道可道 非常道”,同性恋违背天地之间的“道”。我不是法律工作者,但这种违背自然规律的裁决“合法”吗? 不是西方的太阳都光芒四射,他们的太阳也有黑子!中国不能废除死刑! 观点7:死刑的废除是一种在错误观念的民意下出现的荒诞结果,它建立在无限放大的对犯罪者的“人道主义”与对受害者及其亲属生理及心理上伤害的无视,及潜在犯罪者的放纵,以及人无大错,人皆圣人的荒谬世界观,而表现其荒诞讽刺最有名的例子就是挪威杀人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