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启动乡村医生医疗责任险 最高可获赔10万元

抹茶玛莎
2011-08-21 10:12:47

  福州新闻网讯 乡村医生看病出了事,患者可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记者20日获悉,为规避乡村医生医疗风险,福清在全市首次启动乡村医生医疗责任险,为在岗在册、签订公共卫生服务责任书的村医投保。

  据了解,保险经费由个人和机构共同承担。其中,乡医每人向保险公司缴纳405元保费,福清市卫生工作者协会提供10万元作为医疗机构年度基准保险费。一旦出现医疗事故,患者最高可获赔10万元。

  “投保,也是给自己买个安心。” 听说有医疗责任险,在福清市石竹街道棋山村卫生所当了30多年村医的曾见诚缴了保费。“此次参保按村医自愿的原则,不过大家积极性很高。在福清登记在册的712名乡村医生中,目前已有443名村医参保,参保率达62%。”福清市卫生工作者协会主任陈敏表示,以前在村卫生所出了医疗事故,赔偿责任往往由乡村医生个人承担,而乡医的赔偿能力有限,患者时常得不到足够的赔偿。有了医疗责任险,不仅能减轻乡村医生的医疗风险负担,同时也能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据悉,投保后医疗事故的理赔主要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事故没有经过法院裁定判决,只经医疗事故鉴定,由医疗纠纷调解小组参与医患双方协商调解赔偿,根据医疗事故鉴定分4个等级,即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轻微责任,由保险公司分别负责赔偿费用的100%、75%、50%、20%,但每个人(例)医疗事故赔偿限额为10万元;另一种情况是在医疗纠纷中,患者不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由医疗纠纷调解小组参与医患双方协商调解赔偿,在10万元的限额内,被保险村级医疗机构与保险公司各负责赔偿费用的50%。

  (福州日报记者 李蓓)

登录 评论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