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17家单位分获省市红十字爱心公益单位称号

舞动的月色
2012-11-13 10:05:35

日前,宁化有6家单位收到省委文明办、省红十字会联合颁发的红十字爱心公益单位匾牌和证书,11家单位收到市委文明办、市红十字会联合颁发的红十字爱心公益单位证书。

获省级红十字爱心公益单位称号的单位:宁化县第一中学、宁化县工商局、宁化县人民检察院、三明工贸学校、宁化师范附属小学、宁化县翠江镇人民政府。获市级红十字爱心公益单位称号的单位:宁化县林业局、宁化县审计局、宁化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宁化县人民法院、宁化县实验幼儿园、宁化县特殊教育学校、宁化县司法局、宁化县气象局、中共宁化县委宣传部、宁化县民族小学、宁化国有林场。

据了解,红十字爱心公益单位认定的基本条件有:积极传播爱心公益理念,自觉参与当地文明办和红十字会组织开展的各项公益活动;社会责任感强,公益善行记录突出,或获得“福建省红十字人道铜质奖章”以上的单位;单位成立红十字基层组织或员工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建有爱心超市或设立爱心互助金、捐款箱等爱心捐助平台;单位安全无事故,员工和睦,好人好事多,群众口碑好。凡符合爱心公益单位基本条件的单位,在创建文明单位的同时,可申报同级红十字爱心公益单位。宁化一中等17家单位为该县首批省市级红十字爱心公益单位。(张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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