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同“11.17”交通事故肇事者吸食毒品的3名违法嫌疑人归案

暮荣司徒
2012-11-21 09:13:35
福安新闻网消息(本网记者)11月18日,伙同11.17福安城区交通事故肇事者江某吸食k粉毒品的违法嫌疑人许某雄、郑某华、缪某平到我市公安机关投案。

据我市警方查明:11月17日晚18时许,许某雄驾驶闽jj9025号丰田皇冠小车,载江某、郑某华、缪某平从穆阳到福安城区,由许某雄联系k粉毒品卖家在王基岭交易,购得一包k粉毒品。随后,许某雄将车开到闽东医院门口接了江某桂,又到天马汽车城附近与钟某辉见面。时约19时左右,许某雄将车停在该处,同江飞、郑某华、缪某平一起在车上吸食k粉毒品。吸完k粉毒品后,许某雄将车开到金沙花园,然后将车交给无驾驶证的江某驾驶。

许某雄、郑某华、缪某平、江某吸食k粉毒品的违法事实查明后,市公安局11月18日依法作出对许某雄行政拘留10天、郑某华行政拘留10天、缪某平行政拘留13天的处罚决定,“11.17”交通事故肇事者江某另案处理。因郑某华伙同江某今年5月10日吸食k粉毒品曾被公安机关处罚,市公安局同日依法对郑某华作出责令社区戒毒3年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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