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约定不许离婚 离婚后宁德男子刺伤前妻

暮荣司徒
2012-12-07 09:4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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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赵小月 通讯员 林渝铭 林烨) 今年3月,屏南男子王东(化名)将离婚两年的前妻陈玲(化名)砍成轻伤,而其动手的原因只是因前妻违背婚前许下的“不许离婚”的承诺。事情已过了9个月,昨日记者获悉,王东冲动的行为为自己换来6年的牢狱生涯。

  今年3月26日晚18时许,在屏南县城一民房中,一名年轻女子被一男子持水果刀刺伤,这一消息让这个小县城议论纷纷,此时,警方调查发现,其实这两人原本是一对幸福的夫妻,两人从自由恋爱到结婚,一直是让人羡慕的一对。可是,相爱容易相处难,结婚后两人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有暴力倾向的王东经常对陈玲拳脚相向,婚后仅一年,被打怕的陈玲于2010年10月,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法院判决了两人离婚。这让王东心生不满,因王东本来就是生活在一个单亲家庭,家庭的残缺让他从小有一个念头,一旦结婚了就不离婚,所以在和陈玲结婚前,两人就约定“不离婚”。

  尽管已经离婚两年,但陈玲“出尔反尔”还是让王东怀恨在心,事发当天,王东得知离婚后一直在外打工的陈玲回到老家,便萌生先杀死陈玲后再自杀的想法。当晚,他带了一把水果刀来到陈玲住处,假借寻找摩托车为由将前妻骗到五楼房内,待其转身离开房间时便一把箍住她的脖子,拔出水果刀,欲与她同归于尽。就在此时,陈玲不停挣扎反抗,王东趁机用刀刺伤陈玲的脖子、胸部、腿部等处,并还进行拳脚踢打。所幸陈玲家人赶到现场,王东的疯狂举动才被阻止。

  而后,经鉴定,陈玲的伤情属轻伤。屏南县人民法院认为,王东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赔偿陈玲各项经济损失3054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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