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港成进境水果指定口岸

肖暮影
2012-12-10 12:54:31

  本报12月6日讯(记者 林秋明) 记者获悉,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文同意福清江阴港和福州长乐机场作为进境水果指定口岸。至此,我省拥有进境水果指定口岸达到4个。

  据悉,国家质检总局依据《进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考核确认福清江阴港和福州长乐机场具备现场查验场地、冷库及检疫处理设施,有关检验检疫部门配备了相应的植检人员和实验室设备,具有开展有害生物鉴定和安全卫生项目的检测能力,可以开展进境水果检验检疫业务。

  此次新增我省2个进境水果指定口岸,是国家质检总局支持我省口岸经济发展的又一重要举措,对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登录 评论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