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车主可网上处理交通违法 10分钟搞定罚单(图)
处理后有意见 还有“救济途径” 该负责人提醒,只有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事实没有异议的,才能通过“平台”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如有异议,则不能通过“平台”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向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处理。 此外,市民也可通过“救济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即被处罚人对警方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受处罚之日起(即通过“平台”处理完毕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处罚机关为各县(市、区)交警大队的,向该大队所属的县(市、区)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处罚实施机关为高速公路交警大队的,向该大队所属的高速公路交警支队申请行政复议。 处理违法要答题 每天最多15起 据了解,公安交管部门对通过“平台”处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按规定予以处罚,不予记分。为提高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还应当参加网上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一次处理同一辆机动车10起(含)以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应做5道考题;处理11起~15起(含)的,应做10道考题并观看交通安全宣传图片,考题须全部答对。未完成规定数量的考题、考题未全部答对或交通安全宣传图片未观看完毕的,均不能通过“平台”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警方特别提示,每次最多处理15起交通违法。 此外,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驾驶人未及时缴纳罚款的,从生成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天后,每天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但加处罚款的总额不超过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 打印纸质决定书 须到违法发生地 据介绍,“平台”试运行期间,暂不提供打印纸质票据业务,需要打印纸质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市民,可持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到违法行为发生地的交警大队申请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