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还是“女人帮”来得巧——长泰县坂里乡“巾帼调解队”纪事
“及早介入、当机立断的‘麻辣风味’式调解不错,长达数月之久的‘温火煲汤’式的调解也要坚持,但最最重要的是用心!”以上言论可不是出自主妇厨师班,而是一次巾帼调解员培训班。一场场纠纷就是在这群“女人帮”手中得到圆满解决,她们是长泰县坂里乡“巾帼调解队”。 一个“大女人”兼“小女人” 黑色小西装,简洁牛仔裤,三厘米小高跟,帅气利落,这是林雅玲给笔者的第一印象。12月13日一大早,刚到办公室没多久,雅玲就迎来了一位预约调解的当事人。在两个多小时的调解过程中,她的表情专注,语调不紧不慢,从法、理、情一一谈起……殊不知,多少次的基层调解经历,才逐渐成就眼前这位干练、专业的乡司法所长。 而不久前的一次“及早介入、化解危机”的调解格外触动雅玲的心。 那天,石格村妇女主任杨梅华急匆匆地拨通了雅玲的电话:“所长,我们村里有一名女村民在工厂上班期间不幸发生事故……” 半个小时不到,雅玲就带着司法助理员小黄赶到了现场,调查事故发生缘由,安抚死者家属,联系工厂负责人,面对一个生命的离去,这位女司法所长强压下内心的波澜,在当事双方间奔走。 “因为当事人的婆家和娘家分别是坂里乡两个村,涉及面比较广,如果没有一个合法合理的解决方案,很容易引发纠纷。”助理员小黄说。 事故发生的第四天,由于及早介入,经过多次协调,双方对赔偿方案达成了一致意见。 “一个活生生的人就这么没了,任谁都无法接受,”讲到自己工作面对的种种悲欢离合,雅玲很是感慨,“调解,要在尊重与理解的基础上,及时到位,以人为本。我们要站在中立公正的位置,将伤害降到最低,让各方利益都能得到最大程度的保证!” 作为女性,她能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用“大女人”的理性定纷止争,用“小女人”的情怀倾听诉求。她希望每一个来司法所进行调解的人都能“吵吵闹闹进来,说说笑笑出去”。 在司法所外,停着一辆女式摩托车,那是雅玲和助理员小黄的交通工具,两人常骑着它走家串户、上门调解。雅玲说,“因为常要上山下乡,到坂里工作后,就再也没穿过裙子了。” n个女人一台戏 “真巧!”提起乡里的女调解员,乡分管综治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张键青评价道。坂里乡地处长泰边远山区,这里司法所所长是全县唯一的基层女性司法所长,司法助理员也是全县唯一的女同志。然而正是这对“双女拍档”的有效组合启发了乡政府建立一支“巾帼调解队”的想法。 “其实,乡里人大都淳朴善良,问题主要集中出现在家庭婆媳关系、赡养老人方面,而农村妇女干部贴近家庭、贴近妇女、贴近生活,个个都是知心大姐,加上女性本身细腻、耐心、细致的特点,语言柔和,更能有效地和当事人沟通。” 于是,由n个女人组成的坂里乡妇女调解网络在今年6月份应运而‘织’。” 首先,在乡综治委的领导下,以司法所所长为队长,乡妇联主席为副队长,集中妇联、工会、组织、民政、团委,各村妇女主任为成员的坂里乡巾帼调解队,织就大网格。 其次,调解网络根据各村实际划分为六个网格,在各村成立了由村妇女主任为队长,优秀妇女党员、人大代表、比较有威望的妇女骨干为成员的村级巾帼调解队,这是大网格下的六个小网格,每个小网格的巾帼调解员3至5人不等。这些调解队员们有时“单兵作战”,有时“团体协作”,不仅化解了一批关于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妇女儿童权益等繁杂琐碎的民间纠纷。而“爱管闲事”的她们,还热心帮助家庭有困难的群众,将“巾帼调解队”又变成“女人帮帮团”。 她们经常利用空闲时间进家入户,深入田间地头,与群众面对面交流,今年6月15日,新春村巾帼调解员汤英莲了解到村民汤某英因其子的精神病再次复发并伴有家庭暴力倾向,希望能帮助送其子就医的情况后,及时向乡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反映,中心立即组织派出所、民政办等相关部门到汤某英家中,在了解其家庭实际情况后,用专车将精神病复发的汤某发送到漳州康复中心接受治疗,事后,汤英莲还经常到汤某英家中,帮助她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专业”+“外援”=“合力” “现在,苦口婆心的‘大妈式调解’已经不够用了,我们需要更专业的调解方法。”雅玲说,“随着人们维权意识的增强,发生纠纷时,人们都会找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作为依据,各执一词,紧靠一味的劝导较难奏效,我们需要提出专业的解决方案。这就要求调解员通过培训和学习,提高专业水准。” 司法所便利用下村调解直接通过纠纷进行以案说法,坚持定期举办巾帼调解员培训班;请司法局、法庭的业务骨干结合婚姻法、继承法、土地法等与百姓密切相关的律法讲解调解实务技巧;分期组织巾帼调解员在乡调处中心进行跟班学习。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让这支“非专业”的巾帼调解队伍逐步具备“专业化”的调解能力和业务水平。 “巾帼调解队”在加强自身能力的同时,也需要“外援”,形成合力打造“平安和谐”坂里。因此,由县综治办牵头,联合了司法所、派出所、国土、林业等部门,共同参与创新推出的“村级接访调解日”、“预约调解”、“入户访谈”、“警司调解”等便民利民措施,千方百计化解矛盾纠纷,解决群众各种利益诉求,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 据统计,“巾帼调解队”自今年6月成立以来,共走访纠纷家庭40余户,接待群众法律咨询70人次,调处化解纠纷33起,调解成功率达到90%以上。乡里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在今年前三季度均达到100%,成为全县群众治安满意率最高的乡镇。 据悉,司法所的对面就是乡政府,以前有人不满就要直接到乡政府“讨说法”去,司法所则是“无人问津”,现在,群众有什么揪心事儿,首先想到的是“巾帼调解队”。 ⊙杨志慧 戴小燕 刘海英 文/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