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法院:天平两端法律与爱心同在

食不在来
2012-01-15 11:14:54

福州第二技工学校老师(女)为社区矫正的孩子们讲解电工技能要点

多年来,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将法庭变成特殊的课堂,将帮教延伸到法庭外,为失足少年点亮了一盏盏希望的明灯。该院少年庭法官施琦说:“绝大多数失足青少年的家庭背景都是特殊的,或是留守儿童,或是单亲家庭,他们跌倒了,这不仅仅是他们自己的责任。”“天平的一端是法律,失足青少年们因为触犯了它而受到惩罚;但天平另一端是少年庭法官们的拳拳爱心。”福州市人大代表翁凡表示。

□让孩子放飞希望之梦

“希望一直都在,记着,你们只是在人生的道路上多了一个再次争取社会认同的过程。”爱心帮教会上,一百多双眼睛望着讲台,70多个福清籍少年犯正认真听施琦法官讲课。

“我今年正好满18周岁,已经成年了。”一对一回访时,看上去只有十五六岁的男孩明明腼腆地说。当被问及因何犯罪时,他低下了头,明亮的眼睛也似乎黯淡了许多。“抢劫,判了五年,那时我刚上初一。”明明小声地说。

明明长相清秀,很难想象这么文气的孩子会跟人去抢劫。原来,明明的父母在深圳工作,一直不在他身边,为了好玩,他似懂非懂地跟着一帮大孩子多次抢别人的东西,触犯了法律。

“每次抢完别人的东西被抓后,爸爸很快就把我保释出来。次数多了,我就以为抢劫不是大事,直到被判刑才如梦初醒。”另一个同样因抢劫被判刑的少年阿军懊恼地说。

抢劫和故意伤害是未成年人最常见的犯罪类型,而多数青少年违法犯罪都是因为家庭教育问题。因此,福清法院加强同共青团、妇联、关工委、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公安和检察机关等部门的合作,坚持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教活动,做好未成年犯的教育和挽救工作。其中,这种面对面的回访最受孩子们欢迎,有些人还记下了法官们的通信地址,遇到困难常常会写信来倾诉心里的烦恼。

“遇到不愿意倾诉的少年犯怎么办呢 法官就主动给他们写信。”记者问施琦法官,他这样回答道。

小郑因抢劫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他认为量刑太重,对改造产生了严重的抵触情绪。薛法官就在信中耐心地解释法律规定,和他谈理想谈生活,小郑很快振作起来。

他在狱中给女法官写了一封回信。“薛大姐:见信好。不知这样称呼你是否合适,你一定会感到惊讶吧,我们仅仅只有两面之缘。记得第一次是在庄严的法庭上,我作为一个罪犯来接受你的审判。另一次是在一个充满关爱的帮教大会上,你给我们送来了过节的礼品和生活用品,为我们做辅导教育工作,引导我们如何走向新生,如何重新做人。你就像亲人一样关心我们,爱我们,让我们感到无限的温暖,也明白了社会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严酷,并不会抛弃我们这些失足少年。如果你不嫌弃我是个罪犯,以后我就用大姐这个称呼给你写信,好吗 ”

后来,小郑因表现突出多次获得减刑,走出高墙,重新开始了自己的人生。

有些家长认为孩子人生的白纸染上了污点而恨铁不成钢,孩子入狱后也不去探望,几乎断了联系,令孩子十分消沉。

少年犯小陈写了篇文章《妈MD手》。“妈MD手指像五根粗粗的钢筋,看起来很短、很笨拙的样子。她的手心布满了又硬又厚的茧子,摸上去像块粗糙的树皮。她的手背黑黝黝的青筋暴起,瘦骨嶙峋……可正是这样的双手,给我支起了一个温暖的家,养育了我十七年。亲爱的妈妈,你总是用那温暖的双手抚慰着我渐渐长大。从我记事起,你那双手就在不停地忙碌,为我操劳,从来就没有闲下来的时候。妈妈,你是多么无私、多么伟大!我一定要像你那样,用自己的双手创造未来,再也不会干从前那不争气的事。”

少年庭法官复印了这篇文章给小陈的父母看。他的父母看到这些情真意切的话语时,不禁热泪盈眶,想不到自己的“忤逆儿”会说出这样懂事的话。他们动情地对法官说,是你们挽救了我的孩子,让他放飞希望之梦,有了重新做人的勇气,也让我们有了信心和希望。

□让孩子心中洒满阳光

“有些失去双亲或家庭比较困难的未成年犯,连牙膏、香皂等生活必需品都买不起,更不必说买学习用品了。”在一次座谈中,福建省未成年管教所工作人员说。

福清法院少年庭法官当即想起了因盗窃罪被判刑的陈某。8岁时他的父母海难双亡,兄妹三人跟着爷爷靠救济金生活。后来陈某因交友不慎走上犯罪道路,又拒不认罪,他的爷爷在法庭上讲起靠捡拾垃圾养育孙子女的往事,老泪纵横,陈某也泣不成声,当庭向爷爷下跪请求原谅,表示认罪服法。因为这事,法官对陈某印象很深,他现在过得好不好呢

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法官也注意到,部分失足青少年好不容易从高墙内走出来,却发现社会对他们并不宽容,偏见、嘲讽、失落感令他们灰心失望,个别人甚至破罐子破摔,又重新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法官们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怎样才能让这些孩子回归正途呢 如何让他们的心中充满阳光 必须尽快为他们创造重新融入社会的环境和条件。

经过长期的思考和缜密的安排,福清法院决定举办“慈善之光映高墙”活动。由法院牵头,联合福清市慈善总会、福建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和共青团福清市委成立“新生基金”,设积极改造奖、改造鼓励奖和贫困帮扶金三个奖项,鼓励在未管所服刑的少年犯积极改造,努力学习职业技能,并帮助困难失足青少年。

福清法院设立了“新生基金”专项账户,第一次向社会募捐,福清市慈善总会就募集了首批15万元慈善款送到了法院的账户上,用来帮教、救济在押的未成年犯。截至目前,已经募集了两批慈善款共计35万元。

2010年5月21日,一向安静的未成年犯管教所暖意融融,“慈善之光映高墙”活动如期举行。26个评上2009年省级劳改先进的服刑人员,45个表现达到省级劳改先进但未评上的服刑人员,200个生活困难但表现良好的服刑人员,共计271个失足青少年拿到了第一批“新生基金”。福清市一批爱心企业、热心人士纷纷为救助失足青少年贡献力量,5位企业家作为代表分别与近期即将刑满释放的25名服刑人员签订了《就业意向书》,为他们提供就业机会。

“原先觉得未来很迷惘,现在刑满之后就可以到公司上班,觉得生活充满了阳光。”小林说。他很高兴,作为改造积极分子他不仅获得了新生基金奖励,还与福清一家公司签订了《就业意向书》。

去年11月20日,小林刑满释放。福清法院李平院长和少年庭工作人员亲自去接他,送他和另一位少年到联系好的“曙光企业”工作。小林经过岗位培训后被分到生产部门,住工厂宿舍,和其他职工同工同酬,除了董事长和部门负责人,没有人知道他们曾经的污点。

2011年3月24日,少年庭法官到企业回访并看望小林。小林的主管说,他现在懂事多了,工作积极,和工友相处得不错,表现很好。

让孩子走好明天的路

福清法院少年庭会见室的墙上写着红色的大字——“孩子:认识今天的错误,走好明天的道路。”有一次,法官和一个被判处缓刑的少年犯在这里谈心,男孩说:“我没念过什么书,找不到合适的工作,虽然已经认识到了错误,但是怎么走好明天的路呢 ”

据调查,福清市启动社区矫正试点以来,18周岁以下的矫正对象占了总数的近三分之一,他们的文化程度普遍偏低,高中、中职以下的占绝大多数。多数人的想法很朴实,会点技术,进工厂上班,过正常生活。

2011年5月6日,由福清法院发起、团市委和司法局协办、福州市第二技工学校作为承训单位的福清市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职业技能培训基地正式成立,20名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领取了福州二技校的录取通知书,首期培训班同时开班。在培训班中,法官让年纪较大的小陈当班长,协助老师管理其他矫正人员。

小陈16岁时参与一桩未成年人绑架案。他非常害怕被抓,为此离家出走一年多。后来通过“蛇头”,偷渡去了英国伦敦。“蛇头”开的价,小陈给不起,在英国他只能免费为“蛇头”打了3年工。

小陈告诉记者说,自己是犯了错逃出来的,是个“偷渡客”,又没什么文化,在伦敦“见不得阳光”。他流转在各个华人餐馆,端盘子、刷碗……什么粗活都做过。繁重的工作使他饮食作息极不规律,在伦敦打工的第四年,他得了胃病,并在之后的几年内逐步发展成胃溃疡,直至做了部分胃切除手术。

在伦敦时,他打听到当年的同案犯都被判了刑,更加害怕回国后要进监狱。但是“逃亡”的日子有多难熬 恐怕也只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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