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进行审前调查评估 销售不安全食品将受惩处

阿秋秋
2013-01-07 13:07:45

  本报1月7日讯(记者 林金玉 通讯员 卢文明) 日前,龙江司法所开展首例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的审前社会调查。

  据了解,四川籍外来人员邹某某夫妇长期在龙江街道下梧市场摆摊贩卖蔬菜。2012年3月份开始销售他人生产、加工的以病死猪肉为原料的腊肠、腊肉供人食用,于2012年8月被公安机关查获。

  日前,龙江司法所受市人民法院委托,依法开展了审前社会调查。通过对被告人进行调查,并走访龙江街道下梧村村民和村干部等,形成评估意见,及时提交给了委托机关,邹某某的不法行为将受到法律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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