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3亿元公维金15年来未动 市长要求抓紧落实

阿秋秋
2013-01-08 09:42:59

  早报讯 (记者 林福龙 蔡紫旻)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其中明确业主大会成立后,公维金需划转至业主大会账户,并将账目移交业委会。对此,黄少萍表示,福建省有相关规定,泉州肯定会按照省里的要求落实;而泉州相关主管部门应抓紧研究出一个具体、可操作的办法,让公维金真正用到住户身上。

  对于今年市两会上,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热议关注的市区公维金15年来未动过一事,黄少萍称,泉州在小区公维金方面虽有收取,但是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使用起来也比较繁琐。从1998年开始,泉州归集公维金时,缴纳公维金的小区尚未遇到由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问题。15年过去了,当年缴纳公维金的很多小区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已有一定年限,遇到了比较突出的维修问题。

  黄少萍说,公维金的使用程序应该进一步简化。公维金取之于业主,应该用之于业主,这也是他们自身应有的权益。“我们应该维护住户的权益,保障他们的权益得到实现。”黄少萍表示,将要求主管部门研究一个具体可行的办法,“把这些钱真正用到住户的身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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