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村民私设渔网 白鹭惨遭捕杀(组图)

食不在来
2012-02-15 14:50:18
村民私设渔网 白鹭惨遭捕杀
村民私设渔网 白鹭惨遭捕杀
村民私设渔网 白鹭惨遭捕杀
村民私设渔网 白鹭惨遭捕杀

  本报讯 “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镇龙苍村有人用渔网猎捕白鹭。”昨日,市民陈先生向本社24小时热线反映,龙苍村有人在白鹭经常出没的水域布设渔网,猎捕来此栖息觅食的白鹭。记者探访发现,有白鹭因被渔网缠住而丧生。

  昨日早上10时许,陈先生带着记者来到龙苍村,布设渔网的池塘位于当地“金王府庙”旁。据当地村民庄先生介绍,因为这里水草、小鱼多,有村民在池塘养鸭。

  根据陈先生所指的地方,记者沿着池塘走,在东侧小树林旁的池塘里看到渔网的踪迹。渔网缠在两根竹竿上,竹竿插在水里。如果不细看,根本找不到这张细网,渔网网格仅有两三厘米,整张渔网覆盖面积足有三十四平方米。令人揪心的是,在这张渔网的中间,赫然有只已经死去的白鹭。庄先生称,这一带的水域草地,经常可以看到整群出没的白鹭身影。

  白鹭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为何会遭如此残忍的猎捕,“索命”的渔网又是谁拉上去的 记者在池塘周边的民宅采访时,有位老人指了指池塘旁边简易搭盖的棚屋。记者随后走近棚屋,一名老年男子正在从水箱里捞鱼,一旁有个骑摩托车的中年男子。记者询问在装鱼的老年男子:“这张捕白鹭的渔网是你设的吗 ”老年男子点点头称:“是啊。”才答完,老年男子继而改口说不是,“这是外地人来拉的。”当记者想进一步了解情况时,骑摩托车的中年男子显得很激动:“不是我们拉的,是一些外地人拉的,其他的我们不知道。”

  泉州台商投资区科技经济发展局农林水和海洋渔业服务中心苏先生告诉记者,目前,泉州台商投资区未设立农林水、森林公安部门。农林水这块的执法权暂时由市里林业、森林公安部门协助,他们会将这一情况向上汇报,叫停捕白鹭的非法行为,一旦抓到,将依法查处。

  □记者廖培煌 林劲峰 实习生黄枫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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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刑法第341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 泉州网-泉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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