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质监局积极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
联动多方 打造“利器” 福建省福清市质监局积极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 (徐锦锋 记者江 东)近日,福建省福清市质监局召开了行政与司法工作衔接研讨会,与司法等相关部门共同研究质监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就该局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如职能职责、执法界线不清、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疑难问题展开讨论。 据了解,近年来,福清市质监局与当地政府、公安机关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违 法行为,从2009年至今,该局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8起。2011年3月,福清市质监局协助并移送福清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办理宏路镇金印村死猪肉 案,最终6人获刑,最长刑期11年半,罚金100万元。同年3月,该局协助并移送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办理海口某文化公司生产假冒驰名商标的扑克牌案,现场查 获扑克牌成品、半成品50余吨,货值金额283万元,最终3人获刑。这两起案例是福清市质监局联动多方、创新执法的一道缩影,而这已逐渐融入了他们的工作 常态。 在开此次行政与司法工作衔接研讨会的同时,结合福清市《关于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若干规定》(试行),福清市质监局拟定了《福 清市质监局关于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明确了该局办理涉嫌犯罪案件及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案件移送的程序、时限、文 书、送达方式等事项,确立了重大、疑难案件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的制度,为该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理清了思路。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通过与相关司法部门多方联动,进一步密切了福清市质监局与各部门的工作关系,加强了该局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势必推动行政执法办案工作迈上新台阶,将开创质监工作的新局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