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3瓶过期啤酒获利9元 罗源一酒楼被罚3000元

柳絮飞扬如雪花
2013-02-28 11:08:28

  因为销售过期啤酒,2月26日,罗源一酒楼被罗源县工商局查处,被没收啤酒233瓶和违法所得9元,并被罚款3000元。

  罗源县工商局经查发现,2012年6月,该酒楼老板从长乐某供货商处购进“超级博克迷你啤酒”,每瓶进价7元,售价10元,一共购进15箱,每箱24瓶。该批啤酒于2011年9月4日生产,保质期12个月,保质期到期之后该酒楼仍售出3瓶,获利9元。在执法人员查获时,还有过期啤酒在吧台和仓库待售。罗源县工商局依据《食品安全法》作出相应处罚。

  (李俊 付严 黄功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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