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第一起公益集体诉讼案”立案

柳絮飞扬如雪花
2013-03-13 13:32:42

晋江新闻网3月12日讯 昨天上午,11名凯旋国际业主来到晋江市法院,很快,立案庭工作人员在审核起诉材料后,给予立案,并出具了一份立案通知书。至此,“晋江市第一起公益集体诉讼案”进入司法程序。

  这11名业主联合起诉福建联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昌地产”)。在起诉联昌地产的起诉书上,记者看到,11名业主的诉讼要求包括,判决各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六《合同补充协议》第二条关于“本合同不含管道燃气建设开户费”的约定无效;被告退还原告天然气初装费3000元;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当拿到法院的立案通知书后,不少业主表示,此前跟开发商反映过该问题,开发商曾表态说将在近期解决。

  “一个多月过去了,但开发商仍旧没有解决。所以,我们只好选择走诉讼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一名业主代表说。

  福建晋贤律师事务所律师、“律师团”成员之一的林克震表示,开发商已经违反《价格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而这一情况,在晋江比较普遍。

  “我们有信心打赢这场官司。”业主代表黄先生表示,这起案件并不是一个业主的事,而是所有业主的事,关系到所有业主的权益。

在本报新浪官方微博上,关注这起公益集体诉讼案的除了业主外,还有一些“准业主”。“他们很了不起,我支持他们。”一名网友说道,他正考虑买房,希望这11名业主的行动,能推动晋江一些开发商规范收费。

记者 陈青松 董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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