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出台贯彻落实泉州金改总体方案的实施意见

蓝妖花园
2013-04-15 12:17:40

海峡都市报4月15日讯(福建日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准的《福建省泉州市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和省委的部署要求,近日,省政府出台了相关实施意见,支持泉州市探索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新途径,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实施意见要求,着力打开金融资本进入实体经济的通道,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有效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成本高等问题;着力打开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的通道,充分发挥民间资本的作用,加强规范引导和风险防范,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多条措施加大对小微企业金融支持

  鼓励在闽银行业金融机构将泉州列为支持小微企业及民生发展的重点区域,给予在泉州的分支机构开展小微企业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相应权限。

  推动在泉州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相对独立的小企业贷款专营机构,增加小微企业信贷投放,确保对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支持泉州法人银行机构

  发行专项用于小微企业贷款的金融债。支持由当地政府发起设立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

  开展以产业链、供应链中的龙头企业信用为依托的“一对一”或“一对多”小微企业综合融资和联保联贷业务,探索“行业协会+企业”等小微企业信用增进措施。

  扩大小额担保贷款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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