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6人网络钓鱼实施诈骗 骗取12名网友10万多元

食不在来
2012-03-20 13:09:12

  福州新闻网讯 近日,连江县法院审结了6名被告人利用“网络钓鱼”实施诈骗的案件,判处他们有期徒刑10个月至1年10个月不等,并各处以相应的罚金。

  2010年6月,被告人倪某通过网络认识了网名为“靓丽”的网友。他在向对方支付了两万元学费后,学会了“网络钓鱼”的诈骗方法。该方法主要是利用淘宝网的交易平台开设网店,在骗取被害人信任后与其进行交易。在交易过程中,向被害人发送“付款失败”、“交易卡单”等信息,要求被害人通过其发送的链接进行付款。被害人点击付款后,将被害人的钱款用于购买q币、点卡等虚拟物品,并将到手的q币、点卡等打折转卖给网络销赃人员,以换取现金。

  倪某又将这一诈骗方法传授给了张某华、林某朋、姚某钢、倪某官等4人,并向他们每人收取5000元的“学费”。张某华又将该方法传授给了张某宏及郑某。

  据办案人员统计,2010年6月至2011年5月期间,被告人倪某、张某华、林某朋、姚某钢、倪某官、张某宏等6人冒用他人的身份证,并通过该诈骗方法分别骗取了12名网友共计10万多元。

  连江县法院经审理认为,上述6名被告人在庭审中均认罪,且能积极退赃并缴纳罚金,遂对他们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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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防范“网络钓鱼”

  据相关专家介绍,目前“网络钓鱼”手法主要有4种:

  第一,利用电子邮件,以虚假信息引诱用户中圈套。这些邮件多以中奖、对账等内容引诱用户在邮件中填入金融账号和密码,或以各种紧迫的理由要求收件人登录某网页提交用户名、密码、身份证号、信用卡号等信息,继而盗窃用户资金。

  第二,利用假冒网上银行、网上证券网站,骗取用户账号密码实施盗窃。骗子建立起域名和网页内容都与真正的网上银行系统、网上证券交易平台极为相似的网站,引诱用户输入账号密码等信息,进而通过真正的网上银行、网上证券系统或伪造银行储蓄卡、证券交易卡盗窃资金。

  第三,利用虚假的电子商务进行诈骗。在知名电子商务网站发布虚假商品信息,以所谓“超低价”、“走私货”、“慈善义卖”、“免税”等名义出售,在收到受害人的汇款后就销声匿迹。

  第四,利用“木马”和“黑客”技术窃取用户信息。在电子邮件中或在网站中隐藏“木马”程序,感染“木马”的计算机进行网上交易时,“木马”程序即以键盘记录方式获取用户账号和密码。

  为此,专家建议,每个网民要重视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银行卡信息等个人信息的保护,同时,相关机构和部门要加大打击力度。

  同时,在网购过程中,网民遇到需要输入账号、密码的环节,交易前一定要仔细核实网址是否准确无误。网购用户还应安装相关网络防护产品,要及时升级自己的杀毒软件,全面防护电脑安全。

  (福州晚报记者 陈鸿星 通讯员 陈升阳 卞丹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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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还卡债

  被“钓”900元

  福州新闻网讯 帮朋友在网上还信用卡卡债,不料误入“钓鱼”网站,被骗走900元。

  “‘钓鱼’网站骗了我900块钱。”昨天下午,李先生向金山派出报警。原来,17日晚8时许,有朋友委托他在网上还信用卡欠款。李先生先是通过搜索引擎寻找银行网站,点击进入后转账900元。事后李先生回忆,“网站的界面和真正的银行网站一模一样。”直到昨天朋友打来电话问怎么钱还没转,李先生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钓鱼”了。

  警方提醒,进行钱款交易时,请不要随便使用搜索引擎来找网址,应该输入官方网站网址来操作。

  (福州晚报记者 陈海东 通讯员 金山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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