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为困难职工开通双向“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食不在来
2012-03-21 09:02:58

  福州新闻网讯 近日,福清市法律援助中心和福清市总工会建立了职工法律援助工作衔接机制,为福清市困难职工开通了双向“法援绿色通道”。

  福清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在帮扶困难职工的过程中,若发现困难职工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可以开具介绍信。困难职工可凭介绍信向福清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另外,困难职工向福清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获准后,申请法律援助时的经济困难证明可以作为申请困难职工帮扶的重要参考依据。

  福清市法律援助中心还将帮助职工审查劳动合同和协调、解决劳动争议案件。

  (福州晚报记者 王杨林 通讯员 陈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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