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毒抢劫100粒钻石 男子被判刑11年

食不在来
2012-03-24 11:19:37

  福州新闻网讯 因毒瘾发作没钱吸食,连江男子李某打起了朋友的主意。当朋友托他为100粒钻石寻找买家时,李某强行抢夺钻石变卖。日前,福清市法院判处李某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6万元。

  2010年8月,原在南非劳务的严某回国。回国半年后,他的胞兄在南非先后多次寄回南非钻石,共100粒,价值22390美元,按时下汇率可兑换人民币155096.739元。严某想将这些钻石转卖,于是咨询了与他曾在南非共事的连江县朋友李某,请他帮忙介绍客户。

  李某因吸食毒品有一段时间,却无力支付高额费用,打起了钻石的主意。2010年12月3日,李某称带了一个买钻石的客户来福清,和严某在福清市 石竹街道一服务公司内见面。严某将装有100粒钻石的袋子递给李某的客户锁某看货,几分钟后,锁某没有表示意见就将钻石交给李某,接着锁某走出了办公室。

  过了一会儿,李某拿着钻石,路过坐在茶几旁边的严某背后。严某伸出左手要回钻石,李某将钻石递给严某。紧接着,李某突然用右手使劲拍严某的右肩 膀,严某条件反射地向右看,李某趁机夺走了这袋钻石。抢到钻石后,李某将其卖给了锁某(已另案处理),约定销售价格为人民币8万元,并将锁某已经支付的 62700元用于吸毒。

  多次电话联系无果,2010年12月12日,严某报案。2011年10月25日,警方抓获李某。

  (福州晚报记者 魏旸艳 通讯员 林丽 曾坤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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