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教招生意见出台 三类残疾学生8月15日报名入学

神飞扬
2013-06-05 08:27:55

  记者4日从市教育局获悉,今年秋季特殊教育招生工作意见已经出台。盲、聋哑、患自闭症的儿童少年可在8月15日报名入学。全市公办特殊教育学校免收学杂费、书本费,寄宿生免收寄宿费,并将对学生进行生活补助,确保有接受教育能力、生活能自理的残疾儿童少年都能到校接受义务教育。

  福州市盲校向各县(市)区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收年满7~15周岁的适龄盲童(含低视力儿童)。同时面向各县(市)区招收推拿专业职专班(矫正视力在0.3以下,视野<10°的视障生)高一新生。

  福州市聋哑学校向五区和长乐、永泰、罗源、闽清、连江五县(市)招收年满6~15周岁的适龄聋哑儿童。同时面向各县(市)区招收计算机网络管理与维护、美术绘画以及工艺美术专业职专班高一新生。各县(市)区的聋哑初一学生全部到福州市聋哑学校就读。

  福州市星语学校向各县(市)区招收7~12周岁的自闭症学龄儿童。学校非寄宿制。由于学校目前暂时在福州市盲校过渡,受办学场地限制,招生择优录取。

  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长乐市、连江县、永泰县特教学校面向本县(市)区招收智障及自闭症儿童入学。福清市、闽侯县特教学校面向本县(市)招收智障、自闭症及聋哑儿童入学。连江县特教学校面向本县(市)招收学前班智障儿童入学。

  市教育局要求,今年马尾区、罗源县、闽清县应设立特教学校或在普通学校设立特教智障(含自闭症)班,也可通过与临近的县(市)、区教育局沟通协调,将本县(区)残疾儿童安排到临近特殊教育学校就学。同时各县(市)区有条件的特教学校应向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延伸,并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到普通小学随班就读。

  盲生家长带孩子报名时应持报名登记表、县级以上医院体格检查表、户口簿、预防接种证、残疾证、相片4张,于8月15日上午8:30到福州盲校报名。咨询电话:83563740、18950385357或18950387152。

  聋生家长带孩子报名时应持报名登记表、县级以上医院体格检查表、听力检测表、户口簿、预防接种证(小学)、残疾证、身份证(初高中)、毕业证(初高中)、学籍卡片(初高中)、相片4张,于8月15日上午8:30到福州市聋哑学校报名。电话:83714859、83776697、83792200—810。

  自闭症儿童报名应持户口簿、残疾证或市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县级以上医院体格检查表、预防接种证、康复机构培训证明及近半年的评估或小结材料、2寸相片4张,于8月15日上午8:30到福州市星语学校现场报名。咨询电话:88039675。

  智残学生入学报名时间及要求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确定。

  另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时,除了要带本地学生入学所需的所有材料外,还应提供“三证”,即父母双方身份证和原籍户口簿;居住半年以上的暂住证;父母一方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如要求中途插班或超龄入学的还应出具原就读学校的学籍证明。

  (福州日报记者 谢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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