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多部门联合检查液氨使用企业
本报7月18日讯(记者 林明 通讯员 石红) 7月12日,市安监局联合市消防大队、质监局对镜洋镇、音西街道、阳下街道液氨使用企业的安全状况进行了督查。 此前,镜洋镇、音西街道和阳下街道已组织人员对液氨使用企业进行多种形式检查,但一些企业未引起足够重视,仍有部分隐患未能整改到位。 当天,检查组发现个别企业的配电房内杂物较多,缺少绝缘手套、绝缘靴,防小动物铁丝网损坏;氨机房内有非防爆电器、杂物、少量泄漏情况存在,灭火器数量不足、没有安全通道指示牌等隐患。检查组责令相关企业立即整改到位,确保企业安全稳定运行,并要求企业管理人员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包括岗位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能、应急措施、作业场所危险因素、员工安全意识等在内的全员安全培训,使作业人员掌握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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