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山司法所:加强心理感化教育 矫正对象重获新生
|
本报8月22讯(记者 郭成辉 通讯员 蒋小燕) 为防止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高山司法所积极通过学习教育、心理辅导和心理干预的方式,引导社区矫正对象融入社会,取得良好成效。 高山镇北坨村的李某因年少冲动触犯法律,被判处缓刑后,成为高山司法所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因其家中经济困难,且只有年迈的爷爷作为其监护人,李某连吃饭都成了问题。为此李某思想消极,抵触司法所管教。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走访,掌握到李某的思想动态和家庭生活情况,多次与其交谈,及时采取心理辅导和心理干预手段,帮助其坚定生活信心。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沟通及心理辅导,李某端正了心态,积极参与社区服务等活动,最后在高山镇一家电子厂找到了一份称心的工作。 |
©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