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违规收费 市教育局公布14所民办小学收费标准

梧叶儿
2013-08-23 09:25:33

   22日,市教育局公布14所民办小学的办学地址和收费标准。

  市教育要求,民办小学只能按学年或学期收费,家长应拒绝民办中学跨年度一次性优惠收费、收取教育储备金或入学相关的赞助费等违规收费行为;学校只能在经审批的地址办学,若有民办学校在招生中出现在其他地址进行招生,家长可向教育部门举报。

  市教育提醒家长,新生入学缴费时,家长有权利提出与学校签订市教育局统一制订的《福州市民办学校新生入学收费、退费协议书》,向校方索取正式的学费收费票据,拒收收款收据等收费凭证。家长对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有疑问,或要举报违规收费行为,可拨打市教育局投诉电话:83336611、83332391。

  (福州日报记者 谢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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