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10月1日实施 不文明旅游造成损失的会被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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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9月27讯(记者 陈仁杰) 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从10月1日起,旅游者因不文明旅游造成损失的,旅行社不仅有解除合同的权力,而且有权要求旅游者赔偿。 据了解,在10月1日即将实施的《旅游法》中,首次以法律条文对旅游者的不文明行为进行了明令禁止。《旅游法》不仅明确规定旅游者有文明旅游的义务,同时也对旅行社和导游提出了要求,在签订包价旅游合同时,建议旅行社将文明旅游行为规范作为合同内容,在此情况下,旅游者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对旅游者有不文明旅游行为且屡次不听劝阻的,给旅行社造成损失,旅行社可以要求旅游者赔偿。 为此,我市旅游业界人士希望广大市民在黄金周出游时,一定要自觉遵守相关文明旅游规范,千万不要做出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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