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支200元工资不成 福清一女子抢劫八旬独居老人

青砚墨
2013-12-11 08:48:21

  索要预支200元工资不成,福清一女子竟动手抢劫年已八旬的“雇主”。近日,福清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00元。

  9月下旬的一天,陈某经人介绍到龙田镇薛老伯家当保姆。当天11时许,陈某来到薛老伯家,午饭后即向薛老伯要求预支工资200元,薛老伯认为她 还未开始上班便没有同意。陈某看见薛老伯上衣口袋装有现金,且年迈体弱、家中无人,便动手去抢他口袋里的钱。薛老伯用手护住并与陈某拉扯,但终因体力不支 被抢走1300元,陈某随后携款逃离现场。

  今年11月8日,陈某因涉嫌犯抢劫被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构成抢劫罪,鉴于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福州日报记者 贺鹏 通讯员 王寿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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