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执行"十二个严禁"确保节俭过节 设举报电话

青砚墨
2014-01-08 12:20:56

  闽西新闻网讯 (通讯员 赖志雄 林佩贤) 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市委若干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确保务实节俭过节,日前,市纪委监察局就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务实节俭过节发出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要不折不扣执行“十二个严禁”: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海鲜、土特产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和各类购物卡,年终突击花钱;严禁索取、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贵重物品;严禁以举办茶话会、团拜会、联谊共建活动等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赠送礼品;严禁以会议、培训、考察等名义用公款组织变相旅游;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违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规定,公车私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造成不良影响;严禁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利用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严禁参与赌博活动。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对顶风违纪行为速查快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题严重的要追究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公布举报电话、网站和信箱,接受广大群众、新闻媒体举报监督。

  龙岩市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0597—12388;举报信箱:龙岩市纪委信访室(龙岩市监察局举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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