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县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改革方案》1月6日起正式施行

渐行渐知
2014-01-09 10:47:34

  1月6日,周宁县法院作为福建省山区县试行综合审判机制唯一的试点,正式启动审判综合改革。根据省高院的要求和该院的改革方案,今年1月起,该院将打破原来的审判执行工作格局,推行全新的“综合审判执行机制”。

  据悉,此前该县法院法官断层问题较突出,案多人少、队伍老化、管理模式不够科学、审判资源优化配置水平不高等问题十分突出,以致于无法组成合议庭,极大制约了审判质量效率的有效提升。要解决这些问题,单靠增加人员编制难度较大,必须建立新的审判机制、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

  为此,该院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根据省高院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吸收和借鉴其他法院成功的经验先进的做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审判机制改革方案意见稿,多次修改完善并经市中院研究同意,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最终确定了《周宁县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改革方案》,并从今年1月6日起正式施行。

  根据该改革方案,周宁县法院将在保留原有的机构建制的前提下,对外保留原有庭室建制及依法任命的职务。法院内部则在办案模式上打破原来办案人员按刑事、民事、行政、审监分庭建制管理,以及受理案件按刑事、民事、行政、审监案件归口审理的格局,构建以主审(主执)法官为核心,法官助理、书记员和人民陪审员若干名辅助配合,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人民陪审员各负其责,各尽其职,相互配合的“1+1+1+n”和“1+1+1+1+n”审判组合运行体系。 其中法院机关实行“1+1+1+n”审判(执行)组合模式,设五个审判组合和四个执行组合;两个派出法庭实行“1+1+2”审判(执行)组合模式,各设一个组合。法院机关保留立案庭,由立案庭将审判案件随机分配给各审判组合负责审理,执行案件随机分配给各执行组合负责执行。两个派出法庭的审判(执行)组合除刑事、行政、审监案件外,负责审理本区域的案件和执行本法庭审结的案件。(陈明堂 李清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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