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三项措施加强“五一”期间廉洁管理

沧海沧浪
2014-04-29 15:11:31

  本报4月29日讯(记者 陈仁杰 实习生 仇梅婷) 记者昨天从市纪委获悉,我市日前出台“三项措施”,对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提出了严格要求。

  据了解,“三项措施”要求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营造清廉氛围,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反复学习廉洁从政各项制度和“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要敬畏法纪,做到令行禁止,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确保清正廉洁过节。

  “三项措施”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完善内部管理,加强节日期间的公务用车管理,除值班车辆外,其他公务用车一律封存、统一停放,落实专人进行管理,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用公款外出旅游,或变相用公款支付旅游费用;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互相宴请,进行高消费娱乐等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奖金、津贴和实物,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等;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

  “三项措施”要求纪检监察强化执纪监督,加大排查力度,落实监督责任,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重要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狠刹公款吃喝、送礼、旅游和铺张浪费等歪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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