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居民可就近办理出国(境)证件
本报5月6日讯(记者 陈仁杰 通讯员 郑洁鸿) 记者 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了解到,省公安厅新近集中推出9项便民利民新措施,5月1日起,居民办理出入境证件效率再次提速。 据了解,在此之前,省内居民需回户籍地办理出国(境)证件,并要提交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每次申请出国(境)证件均需提交制证相片。新举措推出后,本省居民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可就近办理部分出国(境)证件,且无需再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暂住证明;一年内再次申请免交制证相片,但对原相片不满意的可再提交制证相片。此外,出入境办证窗口服务时间延长至每周六(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办证时限、再次签注办理时限分别由原来的15个、10个工作日缩短至9个、6个工作日。 根据“本省居民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可就近办理部分出国(境)证件”的便民利民新举措,在外工作、生活的融籍乡亲,可选择离自己居住地最近的出入境部门办理部分出国(境)证件,不必回福清办理了。据悉,新举措包括在原有省内市、县各设1个公安出入境窗口(全省共71个)的基础上,又在我省首批增设了20个出入境证件受理服务点,这20个受理服务点分别设在福州市仓山区行政(市民)服务中心,厦门市公安局思明、湖里、集美、海沧、同安、翔安分局,厦门居民申请出国(境)证件五缘湾服务处,漳州市公安局台商投资区分局角美派出所,泉州市公安局台商投资区分局,南安市公安局水头、诗山派出所,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城厢、涵江、秀屿分局,莆田市公安局秀屿分局南日派出所,三明市公安局三元分局白沙派出所,建瓯市行政服务中心,建瓯市公安局东游派出所。新增服务点服务内容包括以下全部或部分事项:《普通护照》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前往港澳通行证》申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及签注的申请,《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签注申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