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正伟塑胶制品车间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施工

沧海沧浪
2014-05-29 07:16:14

东快讯(记者陈建云通讯员王福军)近日,福清市公安消防大队监督员对洪宽工业村阳下街道溪头村福清正伟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依法实施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一车间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施工,存在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消防安全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二条之规定。

为了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福清消防部门当场要求其立即停止施工,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和相关证据,责令其停止施工并处以罚款三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在处理过程中,大队监督执法人员根据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对场所负责人进行了教育,要求其更多学习了解消防法律知识,增强消防安全常识。该场所负责人表示诚心接受处罚,并会尽快到消防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吸取教训,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办事,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作者:陈建云王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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