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老太钻法律空子 监外执行再骗50万

时尚萌猪
2012-06-28 10:57:48

  昨二度受审,依旧身患重病。恐怕此次仍难收监,司法界担心改造效果难题破解:新“刑诉法”明年实施后,业内人士寄望于社区矫正共同监管

  

  (黄晖/绘)

  有什么别有病,许多人都是这么想的。可对一些触犯刑律的人而言,则是千方百计地希望自己“有病”:有病就可以保外就医,就可以有罪在身而人在监外。

  7年前,石狮妇女陈某辉因犯诈骗罪被判刑6年半,但因患重病,最后定为监外执行。不想在此期间,陈某辉不思悔改,再度犯案。昨日因涉嫌诈骗约50万元的财物,陈某辉又一次过堂受审。

  这次依然是疾病在身的陈某辉,又打起了监外执行的算盘。因为按照她目前患病状况,很可能再次不用入狱。但司法界人士担心,她会不会第三次作奸犯科呢

  这并非危言耸听,个别罪犯利用执法的人性化,更加有恃无恐。

  那究竟有什么措施,才能更有效监管监外执行的罪犯,这成了司法界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难题。

  □泉州网-东南早报记者 黄墩良

  庭审实录

  监外执行期间 诈骗50万元财物

  脚蹬拖鞋,衣衫褴褛。

  60岁的陈某辉,昨日出现在丰泽法院法庭上时,看起来就是一位普通的阿婆,然而,她已是“二进宫”了。

  2005年11月8日,陈某辉因与他人合伙诈骗10多万元,被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开发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半。后因身患疾病,司法机关允许她监外执行。按照判决,今年2月刑期才届满。

  然而,监外执行的陈某辉,再次实施诈骗行为。丰泽区检察院指控,2010年1月到4月,她在泉州市区,谎称自己走私一大批黄金,被厦门海关扣押,需要拿钱疏通关系,才能将东西拿回来为由,用虚假的厦门海关扣押单等,诈骗欧某48.2万元现金和1两黄金(价值1万多元)。

  过后,欧某多次找陈某辉要钱,均无果。2011年3月,欧某无法联系上陈某辉,才向警方报案。

  去年4月2日,落网后的陈某辉,被取保候审。

  曾经一身名牌 如今衣着寒酸

  据受害人欧某介绍,她因为要买房,认识想要卖房的陈某辉。后来,双方的买卖虽然没成,两人倒是熟悉起来了。“她跟我接触时,衣着光鲜,珠光宝气,一身名牌。”欧某慢慢被陈某辉的假象所迷惑。当陈某辉说自己的黄金被扣押,急需拿钱疏通关系时,欧某就将钱借给她了。

  庭审时,说到几十万元的去处,陈某辉说有的钱拿去还高利贷,有的拿去做生意亏了,现在一分钱也还不起了。连好衣服都拿去变钱了,所以才穿得这么寒酸。

  有高血压冠心病 这次又恐难收监

  庭审结束,丰泽法院未当庭宣判。

  “我可以走了吗 ”开完庭不久,陈某辉就要走,得到许可的答复后,她离开法庭。

  知情人介绍,2005年被判刑后,陈某辉在广东当地待了一段时间,回到福建后,长期生活在泉州市区。

  医生检查显示,陈某辉有高血压和冠心病,且病情严重。

  一位司法界人士分析此案时认为,按照陈某辉目前的身体状况,判刑后,估计监狱还是不会对其收监。

  一位法官也坦言,陈某辉第一次诈骗被判刑后,再次诈骗,社会危害性极大,若不收监教育,无法对她进行彻底改造。

  (来源: 泉州网-东南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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