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暑期上街发传单 说好的工钱却“缩水”了

故事人
2014-07-06 11:25:48

  本报热线接到读者来电

  李女士15岁的儿子小张(化名),中考后和几个朋友在58同城上找到一份暑期工—受雇于牧贤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给韦博英语培训机构发招聘的传单,之前招聘信息中开出的是15元/小时的工钱,但小张发了4天传单,干了24小时,按理工钱应是360元,但只收到240元,说好的15元/小时的工钱哪去了

  本报记者为读者调查真相

  韦博英语培训公司说,在58同城上曾经发布过的15元/小时的工种并非发传单,而是做单,另外,这条招聘信息也不是我们发布的,小时工都是中介公司介绍来的,工钱的事情应该和中介公司结算。“中介公司”牧贤人力资源说,58同城上发布的15元/小时的招骋信息“绝不是我们公司发布的”。

少年暑期上街发传单 说好的工钱却“缩水”了

厦门日报讯(记者 陈莼 实习生樊芬)说好的15元/小时工钱,竟成了10元/小时 且“暑期工”还未成年,怎能随意雇佣 近日,市民李女士致电本报热线,诉说儿子的遭遇,李女士慨叹:“本想着让他去锻炼下也无妨,没想到却被人坑了。”

  【读者反映】

  儿子暑期“发传单”说好的工钱缩水了

  李女士的儿子小张(化名)今年15岁,刚刚初中毕业。刚经历完人生的一个重要考试—中考,接着他便迎来了炎热而又漫长的暑假。小伙子闲在家中无聊,就和几个朋友商量着出去打工,锻炼自己的社会实践能力,同时也挣点零花钱。

  “他们在58同城上找到了一份比较轻松的工作,就是给韦博英语培训机构发招聘的传单,15元/小时。招聘他们的是牧贤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说是韦博英语委托他们挂招聘信息的。”李女士说,看着招聘信息中开出的条件,儿子和朋友商议了一番,决定到这个培训机构试试。

  第二天,小张便与朋友到位于思明北路的韦博英语培训机构报到。见到他们后,工作人员让他们留下姓名和电话后,就给了一叠传单,并说发完传单后,会有人和他们结账的。

  没想到,当他们最终结算工钱时,却发现并非招聘信息中说的15元/小时,而是10元/小时。“从6月28日开始,他们一共发了4天传单,每天从下午1点发到晚上7点,一共工作了24个小时。按理说,工钱一共是360元,可是我们只收到了240元。”李女士不解,说好的15元/小时的工钱哪去了

  【记者调查】

  小时工的工钱结算招聘单位有说法

  李女士致电本报热线,诉说儿子的遭遇,本报记者马上联系了韦博英语培训公司。

  对于小时工的工钱结算,韦博英语培训公司工作人员说,“有些工作时间比较短的,我们都是按15元/小时算的,但是有些工作时间长的,工钱的数额就会和应聘人员协商,比如按工作一天多少钱算而不是按小时计算。”同时,工作人员也表示,之前在58同城上曾经发布过的15元/小时的工种并非分发传单,而是做单,“再说了,那条招聘信息也不是我们发布的。这些小时工都是中介公司介绍来的,工钱的事情应该和中介公司结算,我们不管工钱的事情。”

  不过,当记者试图与牧贤人力资源公司,也就是韦博英语口中的“中介公司”联系时,对方也坚称“信息绝不是我们公司发布的,你们有问题还是找韦博英语吧。”之后,双方负责人的电话就再也无人接听。

  【家长质疑】

  招未成年人做小时工是否算“雇佣童工”

  事实上,发现之前“说好的”工钱缩水了之后,李女士赶紧让儿子把招聘信息找了出来。但仅仅过去几天,同样的一条招聘信息,工钱一栏却发生了变化。“工资从15元/小时变成10元/小时。怎么回事 这不是骗人吗 ”李女士很气愤,便亲自上门讨说法,“可是这家牧贤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却坚决否认有这样的事,说他们一直是按照10元/小时的标准发工资的,还说我们看到的那条信息并不是他们发布的。”

  李女士越想越生气,“那么热的天,孩子辛辛苦苦地工作了那么长时间,竟然还被人克扣工钱。再说了,孩子才15岁,他们这算不算是雇佣童工呢 ”

  对于李女士的质疑,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不管是韦博英语培训公司还是牧贤人力资源公司,似乎都对应聘人员的年龄“不感兴趣”。记者曾以一个应聘者的身份打电话去牧贤人力资源招聘公司,询问招聘人员的年龄要求,而对方竟毫不思索地回答:“我们对年龄没什么限制和要求。”

  事实上,像李女士儿子这样的未满16周岁的“童工”、“暑期工”还是普遍存在的,且部分公司雇佣兼职时,并不考虑对方年龄问题。昨日下午,记者又实地走访了几家正在招工的商店,一些比较正规的店面都要求应聘者出示自己的身份证,填写相应的资料等等。但是,类似于发传单、做促销等一些很短期的兼职工作,一般都没有明确的年龄要求,基本上都是本着“合适就用”的原则。

  >>说法

  学生做“暑期工”允许但不鼓励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执法人员表示,按法律规定,16岁以下儿童决不能作为劳动用工使用。不过,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若是有学籍的学生,就不受该劳动法律关系约束。也就是说,学生出外做“暑期工”是允许的,且不与雇佣方构成劳动关系。

  “学生暑期出外社会实践、实习是受到鼓励的,而公司给予相应的报酬也不能称之为工资。”执法人员说,即便如此,他们仍然不鼓励16岁以下学生出外打工,也严格要求各大雇佣单位,在不适用未成年工的同时,也不让学生从事危险工种。

  同时,执法人员提醒正在放暑假的学生,虽然他们出外打工不受劳动法律关系约束,但在做工前仍要与雇佣方拟定书面协议,约定好相应的报酬与待遇,以免日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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