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路司法所为派遣工争取补偿金

兜兜转转我还是我
2014-08-05 12:48:23

  本报8月5日讯(记者 滕端钦) 7月29日,在宏路司法所帮助下,劳务派遣工郑某获得纠纷补偿金。

  郑某由莆田一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我市一家电子公司上班。去年12月24日晚,郑某与公司员工欧某在车间因机器使用问题发生纠纷。争执中,欧某用剪刀刺伤郑某手掌。经法医鉴定,郑某的伤情为轻微伤,宏路派出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欧某失踪,至今仍未找到。郑某伤愈出院后,一直寻找欧某无果。7月15日,郑某来到宏路司法所寻求帮助。

  该所工作人员接到调解申请后,立即展开调查介入调解。调解员积极寻找纠纷的切入点,一方面说服劳务派遣公司和电子公司从人道主义角度出发,给予员工关心体恤,给予郑某适当补偿;一方面劝说郑某考虑公司立场,在补偿金额上作出让步。经过调解员再三努力,最终纠纷得以化解,三方达成一致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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