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运营有"行规" 南平的哥"挑肥拣瘦"将受罚

绫小路義行
2012-07-11 15:55:46

  规范收费后能不能有效治理当前出租车行业乱象,助力服务质量和出租车有效利用率的提升 这是市民最关心的问题。

  昨日,记者从延平区运管所了解到,为提高出租车驾驶员综合素质,规范出租车的经营行为,国家交通运输部出台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于今年4月1日正式施行。

  新规出台让管理有据可依

  由于出租汽车产业发展缺乏规划,市场准入、经营权限及经营行为规范的监管均无明确法律依据,对于出租汽车这样高度敏感的热点行业,仅靠国家部委联合文件进行管理,显然无法达到预期目的。法规建设的滞后严重阻碍了我市出租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和规范管理。

  在2004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颁布前,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主要依据《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规定》,对出租车客运行业进行管理。区运管所所长姚之见告诉记者,《道路运输条例》规定:“出租车客运和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自此不再适用于城市出租车客运管理。

  此后,我省除福州和厦门曾制订当地适用的出租车客运管理办法外,一直没有出台普遍适用的相关管理办法。我市虽然于2008年2月发布了《南平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暂行规定》,但由于缺乏支撑,只能敦促出租车行业自律,而对其违章违规行为却拿不出必要的强制性手段。《规定》让管理部门有据可依,也给出租车司机的经营行为制订了明确的标准。

  出租车载客不得“挑肥拣瘦”

  按照《规定》,拟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驾驶人员应当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

  姚之见告诉记者,过去,司机只要取得客运从业资格证便能从事出租车运营。行业准入门槛较低,人员流动性强,造成部分司机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水平较差,市民怨声载道。推行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制度,意味着成为一名合格的出租车驾驶员,今后要过的关卡比以往要多得多。

  姚之见解释说,今后不仅资格审查更严格,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还要实行全国统一考试,按照交通运输部编制的考试工作规范和程序组织实施。此外,取得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后,还需经交通运管部门从业资格注册,方可从事出租车客运服务。

  针对市民意见最大的出租车司机拒载、议价、途中甩客等不良行为,《规定》也给出了处罚办法:司机将被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据了解,目前,我省运输管理部门正组织召开宣传贯彻培训班,解读《规定》的精神、内容,指导各地开展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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