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年检新政策9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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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27 16:51:34

  本报8月27日讯(记者:卢贤明) 记者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获悉,今年9月1日起,新轿车6年内的年检政策,由每2年检测一次改为每2年申请一次检验合格标志。从此,新轿车6年内无需再到机动车检测站上线检测,只要在就近检验标志核发窗口申领检验合格标志即可。

  据了解,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关于贯彻实施〈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今年9月1日起实施非营运轿车等车辆6年内免检政策,适用于免检车型为:非营运轿车(含大型轿车)、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但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不属于免检车型。属于免检范围的车辆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的,6年内仍按原规定每2年检验一次。

  “新车6年内免检政策实际上就是指在2010年8月31日以后注册登记的非营运轿车适用于免检政策,2010年8月31日之前注册登记的仍执行原来的政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新车注册登记后的第二和第四年在处理完涉及免检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后,持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和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到就近检验标志核发窗口申请领取检验合格标志即可,无需再开车到福清市机动车检测站上线检测。

  据悉,为方便广大群众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我市分别在玉屏派出所、音西派出所、龙江派出所、龙山派出所、海口派出所、龙田派出所、高山派出所、渔溪派出所、江阴派出所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等10个单位设立了免检车辆标志核发窗口,核发检验标志不收任何费用,免检车辆所有人可以就近选择免检车辆标志核发窗口领取检验合格标志。此外,我省各市、县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已经实现联网,车辆在我省其他市县的,可以在当地就近选择核发窗口申请领取,无需将车辆开回福清领取或办理委托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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