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成立法学教育实践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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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05 17:10:59

  本报9月5日讯 (记者:林秋明 通讯员 叶兴旺) 8月28日,市公安局与厦门大学法学院联合建设的“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挂牌成立及协议签订仪式举行。

  据了解,设在市公安局的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是厦门大学法学院设立的3个实践基地之一,也是在全省县级公安机关设立的惟一教育实践基地。基地挂牌后,厦门大学法学院将定期选派优秀专家、学者到市公安局挂职锻炼,协助参与警方办案,开展相关调研工作。同时,市公安局将定期选派高层次专门警官人才和优秀警官担任兼职教师,参与课程内容的设计,以双导师制模式共同承担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培养任务。市公安局还可以根据需要聘任厦门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为警官助理。双方在加强人员相互交流的同时,还将互派人员讲学授课,共同开展专题调研,推动院校学术合作,共同建立教育培养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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