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物在酒店停车场遭窃 酒店该不该负责?

抹茶玛莎
2011-03-28 10:11:07

财物在酒店停车场遭窃(图)

轿车车窗被砸

  本报讯(记者 金宁津 陈钦祥 文/图)昨日上午,黄先生在福清多福大酒店退房后,发现停在酒店停车场的轿车车窗被砸,车内物品遭窃。黄先生认为,酒店有看管的责任,需负责。该酒店表示,已做相关公告,而且是免费停车,不承担任何责任。

  昨日上午11时许,记者在酒店门口看到,黄先生的黑色轿车驾驶位旁的车窗玻璃已破碎。黄先生说,24日晚上他在多福大酒店过夜,次日上午退房后,发现车窗遭砸,放在后备厢的笔记本电脑和一套衣服失窃。黄先生认为酒店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并向酒店讨说法。

  对此,该酒店的综合部陈经理说,停车场虽是酒店的,但属周边多家单位的公共停车场,停车的不只有酒店顾客。

  “停车数量多又复杂,酒店无法监管。”陈经理认为,酒店并未向顾客收取停车费,对车辆及车辆配件、车内物品不承担看管责任。同时酒店门口已经做了相关公告。

  对此,福清宽达律师事务所陈纪豹律师表示,因停车场属酒店的一部分,酒店有义务看管好顾客的车辆,因此酒店方面需承担一定的责任。“对车内的财物,酒店没有看管义务,但需要在停车场明显位置明确告知顾客。”陈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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