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农民全省最富 上半年人均现金收入8382.8元

绫小路義行
2012-07-24 12:19:10

  被征地农民在我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厦门如意集团就业,工资性收入逐年提高。

  核心提示

  厦门网-厦门日报讯 丰收的喜悦,又一次绽放在农民朋友的心间。

  为促进我市农民持续稳定增收,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促进农民稳定增收的若干意见》。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市委农办结合“效能建设年”活动,深入基层、加强调研,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措施,上半年我市农民增收成效显著。

  市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厦门调查队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市农民人均现金收入8382.8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193.56元,增长16.6%。增速超过城镇居民收入,居全市主要经济指标之首;农民收入总量和增量继续稳居全省首位。其中:工资性收入4064.84元,增长17.2%;家庭经营现金收入2962.64元,增长14.7%;财产性收入826.59元,增长15.9%;转移性收入528.73元,增长24.9%。

   同安区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经济蓬勃发展助力农民增收。

  专业合作社让农民的钱袋子更鼓了。(本报记者 黄嵘 摄)

  本报记者 王元晖 通讯员 王进峰 林永利

  落实“重中之重” 农民收入增长强劲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顺应发展大势,落实“重中之重”的要求,果断实施“提升岛内、拓展岛外、全面推进岛内外一体化建设和发展”的战略决策,有力地促进全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有力地促进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2010年,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首次突破万元大关,达10033元,同比增长9.6%;2011年达11928元,同比增长18.9%,连续7年位居全省第一。

  着眼战略全局 确保农民增收12%以上

  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站在特区建设30周年和深化综合配套改革的新起点,今年2月22日,市委召开常委会议,确定以促进农民稳定增收为核心的2012年农业农村工作指导思想;2月28日,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促进农民稳定增收的若干意见》,强调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保持农民持续增收好势头,确保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同比增长12%以上的目标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用好用足政策 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就业是民生之本,在岛内外一体化加快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就业增收始终是农民增收的主要渠道,为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民转移就业,出台了加强就业技能培训、优先提供公益性就业岗位、企业招收农村劳动力社保补差、小额担保贷款等一系列措施。上半年,全市农村富余劳动力参加实用技能培训1740人,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7086人,社保补差超过8000万元。

  积极发展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经济,推进人均15平方米预留发展用地用于集体股份项目建设的政策落实,引导和支持失地失海农民集资入股发展现代物业和第三产业等配套项目,市财政按不高于项目总投资10%给予资金补助,岛外区财政按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10%给予补助。近两年,市财政支持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经济项目6个,补助资金达1000万元。

  实施财政反哺政策,我市严格落实农资直补、农机购置补贴等惠农政策,继续按每亩每年200元的标准给予基本农田管护费补助,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每亩补偿标准由36元提高到48元,并直接发放到林权所在村(居)民。同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乡产业互动融合发展,大力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为促进农民增收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领导对接挂钩 深入基层共谋增收

  今年,我市进一步完善市领导挂钩联系区、镇(街)村(居)责任分工制度,并对挂钩联系的主要任务作出部署。市四套班子领导分别与全市6个区37个镇(街)、37个村(居)建立挂钩联系,亲自带队进村(居)入户,实地调研,对产业发展、重点项目、就业生活等提出具体指导,帮助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各项惠农增收决策及时贯彻落实。

  与此同时,各区也相应建立领导班子成员挂钩联络镇(街)村(居)制度,挂钩“三农”重点项目,重点帮助村(居)发展重点项目和农民转产转业,全面做好促进农民增收工作。

  发展畜禽业,增加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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