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清洁绿色能源惠及民生“最低”处

绫小路義行
2012-07-25 10:43:50

□通讯员 王发祥 钟健民

“廉租房都统一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器,既环保、方便又省事,党和政府想得真周到!”昨日,入住武平县廉租房二期“福祥小区”的低保户温丽英高兴地对笔者说。

为进一步改善廉租住房条件,去年,武平县投入223万元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落户二期廉租房,为330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配置节能环保建材,让他们充分享用节能环保的住宅生活热水和供暖设施。而这,仅仅是武平县加快实现可再生能源建筑公益性应用,使清洁绿色能源惠及更多民生的一个缩影。

2009年,武平县被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为农村地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成为我省唯一入选的农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获得国家首批专项资金1800万元,示范期为两年。为使太阳能、地热能和生物能等新能源得到迅速推广普及,武平县全面启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规划在新建筑以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中推广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同时县财政配套200万元用于绿色能源项目建设,并确定相应补助标准,加快打造国家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确保各项目顺利实施。

作为国家第一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的武平县,把突出民生放在首位,将保障性住房、农村中小学、敬老院、医院等项目作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重点,累计完成建筑应用面积78.8万平方米,折合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40.35万平方米,超额完成示范推广任务125%,惠及在校师生、医患人员和农村居民等4万多名,解决了全县近十分之一人口的生活热水问题,得到了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充分肯定。去年10月,福建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现场会在武平县召开;近日,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全国各地“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工作进度及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进行考核排名,武平县获全国通报表扬,并被国家确定为扩大示范推广应用示范县,中央财政给予追加新增推广示范面积补助资金1050万元。

据该县能源办同志介绍,今明两年,武平县将继续推广应用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县财政再次配套资金200万元,加快实施第四期保障性住房工程、灾后重建点、55个示范村,普及全县17个乡镇的农村中小学、卫生院、敬老院,以及工业园区企业和其他厂矿企业职工宿舍楼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公益性应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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