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违建道路被依法拆除 成功解决群众群体纠纷
宁德蕉城中心(本网记者)28日下午,宁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组织市、区清违中心等职能部门,拆除宁川路东侧150米违建道路。 据了解,该违建道路所占土地,为古溪村已收储地块中给予塔山村发展预留地,古溪村部分群众拆除该宗地部分围墙,并在塔山村预留地上修建通往万达广场的水泥路。此举侵犯了土地所有权人合法权益,涉嫌故意损害公私财物罪,并于日前引发了周边二村群众群体纠纷。 市、区两级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在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下,耐心细致地做好二村群众的思想工作,绝大部分群众积极配合此次清违行动。目前,事态已基本稳定。对个别涉嫌违法犯罪人员,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据了解,2006年市土地收储中心在塔山村开展土地收储工作,在古溪村已收储地块中给予塔山村发展预留地43亩。塔山村于2008年办理该宗地土地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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