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华榕出租车不打表收费违规司机被罚千元
本报讯 12月24日晚,福清华榕出租车公司的一辆车牌号为闽a·ta680的出租车在收取乘客陈先生15元车费后,以“计价器坏了”为由,拒绝提供发票。最后,违规司机被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处以1000元罚款。 到达目的地后,司机向陈先生索要15元车费。陈先生质疑车费太贵,司机辩称:“现在就是这个价”。无奈之下,陈先生支付了15元车费。 “当我向司机索要发票时,司机却称,计价器坏了,打不出发票来。”陈先生说,随后,这名出租车司机拿了一张面额为50元的发票交给了他,并称“现在大多数的出租车,都不给乘客打发票”。 昨天,陈先生向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反映此事。市交通局工作人员陈矜表示,出租车运营必须打表收费,不准擅自提价。该司机不打表收费,属于违规行为,将按规定对司机处以1000元罚款。他同时提醒市民,如果遇到出租车不打表、多收费、拒载、绕行、拼客、甩客的违规经营行为,乘客可拨打电话85222432,或发送违章行为内容至投诉举报qq号2958341472、微信号fqjzfdd进行投诉,并提供相关证据。经查实并依法处理后,举报人每次可获奖励100元人民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