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特大车祸揭示农村安全隐患 宁德取缔非法客运

绫小路義行
2012-08-02 11:54:00

  即日起,宁德市将在宁德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交通安全整治月”活动,铁腕治违。日前,市政府发出通知,要求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相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按规定追究责任不放过。

  铁腕治违

  开展“交通安全整治月”活动

  从今日起,宁德市将在宁德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交通安全整治月”活动,组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全覆盖的“拉网式”、“地毯式”大检查大整改。

  通知要求,要以县(市、区)为单位,以乡镇为主体,集中一个星期时间,对宁德市范围内非法改装、非法运营、非法载客的农村非客运车辆进行专项整治。

  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各县(市、区)对事故频发的路段、路口,要限期整改,消除隐患;对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要加强防护设施建设,同时完善农村道路标志标线,及时做好道路养护,提高道路等级、通行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

  加大路面管控力度,以国省道、城郊结合部和农村道路为重点监控路线,以农用车、校车、客车、危化品运输车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巡查检查,从严查处违法上路、超载超速、酒后驾驶、非法载客、人货混装等违法行为。

  另外,通知还特别指出,各县(市、区)政府要立即组织交通、交警、安监、农机等部门和乡镇政府全面排查农村短途客运线路的通行条件问题,采取市场化运作和财政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在8月25日前研究出台运输企业最低经营保障的政策,加强运力调配,增加农村客运班次;对不具备通行客运班车条件的路段,也要提出适宜车辆临时载客的意见,加强村道安全设施整治,加快实施通建制村公路的“安保”工程,疏堵结合、妥善解决农村群众出行难的问题,这项工作要确保在12月底完成。

  严明纪律

  “四不放过”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为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通知要求,要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级政府分管领导要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各职能部门必须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强化“一岗双责”。

  与此同时,各职能部门要切实负起监管职责,建立常态化、地毯式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机制,及时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地区、行业和单位,要抓住关键环节,严格检查、严肃查处、严厉整治。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全面兑现举报奖励制度,有举必查、查实必惩。

  另外,通知还特别强调,要严格追究责任,坚决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坚持“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相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按规定追究责任不放过,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疏于管理、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造成重特大事故的,将直接处理乡镇长,追究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的责任,直至追究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责任。对因玩忽职守,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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