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义务教育须就近上学 上学单程不超40分钟

绫小路義行
2012-08-02 11:54:08

  宁德网消息(记者 郭晓红)“保障学生就近上学、严格规范学校撤并程序和行为、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近日,教育部下发了《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征求意见稿)》,针对近来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大幅减少,导致部分学生上学路途变远、交通安全隐患增加,学生家庭经济负担加重,并带来农村寄宿制学校不足、一些城镇学校班额过大等问题,做出了布局调整。

  农村义务教育须就近上学

  为保障农村适龄儿童就近入学,意见指出,农村小学1至3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寄宿,就近走读上学;小学高年级学生以走读为主,确有需要的可以寄宿;初中学生根据实际可以走读或寄宿。

  县级人民政府要合理确定县域内教学点、村小、中心小学、初中学校布局,以及寄宿制学校和非寄宿制学校的比例,保障学校布局与学龄人口居住分布相适应;各地要根据实际条件合理确定学校覆盖范围,一般应使学生每天上学单程步行时间不超过40分钟;具备公共交通或校车服务条件的,学生每天上学单程乘车时间应不超过40分钟。

  学校撤并坚持“先建后撤”原则

  为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撤并程序,意见指出:确因生源减少需要撤并学校的,县级人民政府必须严格履行撤并方案的制定、论证、公示、报批等程序。要统筹考虑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寄宿生学习生活设施等条件保障,并通过举行听证会等多种有效途径,广泛听取学生家长、学校师生、村民自治组织和乡镇人民政府的意见。学校撤并应先建后撤,保证平稳过渡。在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备案之前,暂停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撤并,坚决制止盲目撤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

  此外,对保留和恢复的村小和教学点,要采取多种措施改善办学条件,着力提高教学质量,新聘小学教师要优先安排到村小和教学点工作。

  严禁用报废车接送学生

  对学校撤并后学生需要寄宿的地方,要按照国家或省级标准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为寄宿制学校配备教室、学生宿舍、食堂、饮用水设备、厕所、澡堂等设施和必要的管理、服务、保安人员,寒冷地区要配备安全的取暖设施。有条件的地方应为学校配备心理健康教师。

  不仅如此,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切实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通过增设农村客运班线、增加班车班次、缩短发车间隔、设置学生专车等方式,满足学生的乘车需求。公共交通不能满足学生上学需要的,要组织提供校车服务。严厉查处接送学生车辆超速、超员和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坚决制止采用低速货车、三轮车、拖拉机以及拼装车、报废车等车辆接送学生。

  对于学校撤并带来的大班额问题,各地要通过新建、扩建、改建学校和合理分流学生等措施,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使学校班额符合国家标准。班额超标学校不得再接收其他学校并入的学生。对教育资源较好学校的大班额问题,要通过实施学区管理、建立学校联盟、探索集团化办学等措施,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合理分流大班额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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