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醉汉酒后给警察一醉拳 被判有期徒刑7个月

绫小路義行
2012-08-03 13:21:57

  闽南网8月3日讯 因与朋友意见不合,醉酒后的吴某,砸破酒店包厢内玻璃幕墙,警察前来制止,不承想,竟吃了一记“醉拳”。昨日记者获悉,吴某因涉嫌妨害公务,近日被丰泽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吴某今年26岁,四川人。年初,吴某经老乡介绍,来到泉州打工。今年4月24日晚,吴某和几个朋友,到泉州丰泽湖心街某酒店ktv包厢玩乐。次日凌晨零时许,一番推杯换盏后,吴某不胜酒力,醉了。因与朋友意见不合,发生纠纷,吴某耍起酒疯,砸坏包厢内玻璃幕墙。当班保安制止不住,报警。东湖派出所民警小王前来制止,醉得一塌糊涂的吴某,当即挥拳,致小王左眼眶乌青。

  法院认为,吴某采用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可从轻处罚。(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韩影 通讯员 黄仲谋 范冰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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